蘇工信信發〔2025〕279號
各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工信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專項行動方案(2025-2027年)》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江蘇省深化制造業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網絡化聯接三年行動計劃(2025-2027年)》,加快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縣(市、區)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市場主導、企業主體、面向縣域、聚焦集群、系統推進、強化弱項,圍繞“1650”產業體系,依托國家和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附件1),面向全省引導和支持一批具有一定產業特色和數字化轉型基礎的縣(市、區),聚焦1-2個特色產業集群,探索形成重點行業鏈式轉型、集群轉型的方法路徑,全面提升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力爭做到試點縣(市、區)規上工業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全覆蓋。
二、支持對象
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具有一定基礎的行政縣(市、區)、省級以上開發區(包括高新區、經開區)和國家級新區。2026年開展首批試點工作,已納入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支持的集群不重復支持。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設備改造。引導中小企業采取加裝傳感器、通信模塊或更新數字化生產設備,應用物聯網技術、組態軟件等方式,推動“人機料法安能環”原始數據自動采集,解決生產設備物理屬性、運行狀態、生產信息、故障信息及時感知問題,改造“聾啞”設備,實現關鍵工序設備數據可感知、可采集。加快國產芯片、操作系統、工業軟件在工業領域的推廣應用;鼓勵應用基于開源鴻蒙操作系統開放的產品,推動開源生態建設。
(二)加強網絡聯接。深化企業內外網絡建設,支持中小企業靈活部署5G專網、互聯網協議第6版(IPv6)、工業PON等技術應用,助力生產要素廣泛互聯和數據互通。引導中小企業推動生產設備與工廠控制系統的連接、生產設備與(云)平臺的連接、企業與用戶的連接,實現用戶需求與企業云平臺實時互通,以及云平臺對研發設計、生產制造、銷售物流、運營管理等環節的高效協同和支撐。
(三)建設數據體系。引導中小企業按照業務流程、工藝流程對物聯網、傳感器等獲取的機器數據、業務數據、產品模型數據等,進行梳理清洗、定義歸類、虛擬抽象等分類分級處理,推動企業建設適配適用的數據湖、數據倉以及數據中心,引導中小企業全面、及時、準確匯聚產品模型、生產設備、業務流程、模擬仿真等數據,探索局部產線、車間或者整廠的數字孿生。
(四)加快人工智能賦能。推廣一批工業專用小模型、智能體、智能終端和成熟解決方案,加快人工智能技術和產品在中小企業的應用。組織開展中小企業人工智能應用案例征集遴選,培育挖掘視覺識別、質量檢測、客戶畫像與精準營銷、數字員工等一批易于推廣應用的典型場景,為中小企業提供借鑒參考。
(五)增強安全防護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網絡和數據安全管理制度,促進態勢感知、工業防火墻、入侵檢測系統等安全產品部署應用。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網絡和數據安全演練,提升中小企業網絡風險防御和處置能力。鼓勵中小企業通過購買網絡安全保險等方式降低安全風險。
(六)分類梯次推進。加強分類指導、梯次培育,推動規上中小企業根據自身條件提升數字化基礎水平、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水平,深化國產云運用,加快“上云用數賦智”。推動創新型中小企業初始級轉型,在產品設計、生產管控、營銷管理、倉儲物流和財務管理等應用場景,實施設備和業務上云。推動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規范級轉型,在產品生產周期、生產執行、供應鏈和管理決策等多場景持續提升數字化水平。推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集成級轉型,圍繞產品數字孿生、設計制造一體化、個性化定制等場景開展集成改造。鼓勵數字化基礎特別優秀的中小企業協同級轉型,打造數字孿生工廠、供應鏈可視化協同等場景,構建基于數據應用的模型驅動生產運營模式。
(七)加強服務商培育。聚焦本地特色產業集群,培育提升企業數據采集能力的硬件服務商,培育優秀工業軟件服務商,每年遴選一批首臺套裝備、首版次軟件、“兩新”產品,培育1-2個高水平數字化服務商。加快形成一批“小快輕準靈”數字化產品和解決方案,建設具有地域和行業特色的服務商資源池。
(八)提高公共服務能力。貫徹落實細分行業智改數轉網聯實施指南,推動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水平評測,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實施提供專業指導。每個試點縣(區)重點建設1個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充分發揮促進中心的咨詢診斷、方案開發、轉型實施、資源整合、生態營造的能力,面向重點行業提供數字化技術、產品與解決方案測試驗證檢測的公共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申報國家級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
四、組織申報
擬申報試點的縣(市、區)根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縣(市、區)試點實施指南(附件2),推動本地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工作,并按要求編制實施方案(模板見實施指南附件),申報主體應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或省級以上開發區、國家級新區管理委員會。由設區市工信局擇優選定屬地申報試點的縣(市、區),并向省工信廳報送推薦函。首批試點申報資料由設區市工信局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和PDF版(光盤刻錄)各一式兩份,于2025年11月30日前報送省工信廳信息化發展處。
聯系電話:省工信廳信息化發展處,025-69652756。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