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并督促實施。
(二)推進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政策、發展規劃,提出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省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省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
(四)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并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采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權限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牽頭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建設。制訂并實施推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劃,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核準備案等工作。
(六)負責全省自主可控的先進制造業體系建設。推動提升關鍵技術的控制力、產業集群的帶動力、產業鏈條的整合力、信息化的引領力和標準的主導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知識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制訂并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有關重大專項,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
(八)負責全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并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準入標準,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省鹽業專營工作和全省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統籌推進全省信息化發展。協調推進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等工作,深化信息技術應用。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連互通。負責全省無線電管理。
(十)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指導推進“互聯網+先進制造業”、人工智能與制造業融合創新應用、智能制造發展和產業數字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推進全省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制訂并實施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云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產業。
(十二)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訂并實施全社會節能規劃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政策,開展節能監察管理和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推進綠色制造工程。指導全省墻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工作。
(十三)培育發展全省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干企業。制訂并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干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
(十四)負責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
(十五)管理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
(十六)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